省高院官宣堵漏洞!先清空后拍卖,从此网上房产放心拍!

2019/4/15 16:23:30 人评论

省高院官宣堵漏洞!先清空后拍卖,从此网上房产放心拍!发布时间:2019-03-22 发布方: 楼市零距离去年,我们关注了两起有争议的司法拍卖,这引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近日,省高院针对当前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指导意见,并印发全省各级…

发布时间:2019-03-22 发布方: 楼市零距离

去年,我们关注了两起有争议的司法拍卖,

这引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近日,省高院针对当前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指导意见,

并印发全省各级法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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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系统从2014年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今年是第五个年头。这样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暴露出一些问题。

 

针对近期出现的突出问题,省高院依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意见》

 

 

 

 调查信息在网拍公告里全面展示

 

按照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法院在处置财产前,要依法全面、具体、详细调查财产情况,并在拍卖公示时说明,应调查内容包括:财产权属、位置结构、已知瑕疵、附属设施等影响占有、使用等关系到竞买人利益的详细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法院仅仅以“详见现状”四个字进行表述,并未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江苏高院执行局综合协调处处长朱嵘表示,在新的指导文件里也明确地列出,查信息要在网拍公告里进行全面展示保证竞买人能够获得更加充分准确的信息,来做出正确的判断。

 

 

 拍卖不动产,法院负责清空

 

指导意见中,对于人民法院在拍卖不动产时,是否由法院来负责腾空房屋,也再次做出强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均应清空后再拍卖严禁在拍卖公告中表述:法院不负责腾空。

 

 

拍卖成功后,裁定书15日内送达

 

网络拍卖完成后,执行法院应当在裁定书送达15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移交。

 

 

此外,针对《零距离》栏目此前报道的,镇江丹徒法院执行法官在拍卖完成后,劝阻买受人购买的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